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2-01-06

       1月6日,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公司监察专员吴昌富同志主持召开专题学习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司全体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在建党百年之际制定《条例》,彰显了我们党勇于进行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条例》是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内容全面系统、政治性规范性指导性强,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体制、产生运行、任务职责、自身建设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是纪委的本职要求,掌握运用《条例》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本职要求。公司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准确把握主旨要义,找准职责定位、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开展工作。要把《条例》作为破解难题、推动实践的有力指引,进一步做好协助公司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监督、开展执纪问责等各方面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推动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公司实际,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等纪律要求,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履职尽责勇担当、清正廉洁做表率、和谐共事讲团结,努力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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