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双月专题学习
发布日期:2022-11-01

       10月31日,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上全文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赵乐际同志代表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畅谈学习体会。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公司监察专员吴昌富同志主持,公司纪委委员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会议认为,党的二十大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及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总结回顾了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谋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大政方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纲领。十九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与党的二十大报告一脉相承,集中反映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和全方位、深层次影响,揭示了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发展规律和内在逻辑,宣示了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政治定力和坚强决心。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要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一要主动自觉学。在学习上走在前、作表率,全面系统学习领会大会精神的丰富内涵与核心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二要抓住重点学。着重学习、牢牢把握《决定》明确的“九个深刻领会”和“七个聚焦”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三要结合实际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服务公司中心业务相结合,聚焦粮食安全、乡村振兴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四要务求实效学。将“六个必须坚持”的立场观点贯彻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不断推动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还学习了《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谈话工作办法(试行)》《山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申诉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山东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使用办法》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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